“那你現在唱給我聽聽。”他說。
我沒有猶豫。
手指緩緩移動,在琴鍵上落下幾個輕柔的音符。然後我張開嘴,哼起了那段最初寫下的旋律。沒有技巧,沒有修飾,甚至連節奏都不太穩。就像多年前那個夏夜,我隻是想讓聲音飄出去,落在某個聽得見的地方。
唱到第二句時,我的聲音漸漸穩了些。
電話那頭一直沒說話。
直到最後一個音落下,他才輕輕“嗯”了一聲。
“挺好。”他說,“比我當年修車時哼的小調強多了。”
我笑了,眼角卻濕了。
“這首歌叫《巷口》。”我說。
“為啥叫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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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望著窗外,遠處城市的燈火連成一片,“我第一次把它唱出來的那天,風正好從巷子口吹進來。我覺得那風裡,好像有人在喊我的名字。”
他又沉默了一會兒。
然後說:“那就繼續唱吧。彆管彆人聽不聽得懂,先讓自己聽見。”
我點點頭,隨即意識到他看不見。
“我知道了。”我說。
“行了。”他語氣輕鬆起來,“我不多說了,待會還得出車。你媽煮了綠豆湯,我給她留了一碗,等你回來喝。”
“好。”
“記得按時吃飯。”
“嗯。”
“掛了啊。”
“爸。”
我突然叫住他。
“啥?”
“謝謝你……還記得我小時候唱歌的樣子。”
電話那頭笑了:“傻孩子,那是我聽過最好聽的歌。”
嘟嘟的忙音響起。
我把手機輕輕放在琴架上,摘下耳機,關掉了循環播放的功能。房間裡安靜下來,隻剩下空調輕微的送風聲。
我重新翻開筆記本,盯著那首未完成的歌看了很久。
然後閉上眼睛,不再去看譜麵,也不再去想評審標準或觀眾反應。我隻記得父親說過的話——你不是非要完美,你隻是彆停下。
手指再次落在琴鍵上。
這一次,我沒有從頭開始,而是直接彈起了副歌部分的雛形。節奏慢了一些,音區也降低了,但更貼近我心裡原本的聲音。
我張開嘴,跟著旋律唱了出來。
聲音依舊不夠圓潤,氣息也有點跟不上,但我沒有停。哪怕某個音偏了,我也讓它留在那裡。就像走路時踩到了石子,不必回頭撿,隻需繼續往前。
唱到一半,我忽然想起什麼,伸手從包裡翻出一支筆,在樂譜空白處寫下一句話:
“這首歌,獻給所有默默聽我唱歌的人。”
寫完,我深吸一口氣,從頭再來。
第一個音落下時,右手無名指上的創可貼微微翹起一角,隨著按鍵的動作輕輕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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