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那個雨夜,他捧著牛奶站在我麵前,笨拙地削著紅薯皮;就像煙火節那晚,他明明算得出火花軌跡和燃燒時間,最後卻隻記得抱住我時的心跳。
他不需要記住全世界,隻要記得我在哪裡就夠了。
我抬起臉,在黑暗中摸索到他的唇角,輕輕吻了一下。
他身體一僵。
“謝謝你還記得。”我說。
他沒問謝什麼,也沒動。過了很久,才緩緩收緊手臂,像是要把我揉進骨血裡。他的呼吸變得很重,鼻息擦過我的額發,帶著一種近乎窒息的震重。
又一道閃電劈下來,照亮了他閉著眼的模樣。睫毛輕輕顫著,像承受不住某種太深的情緒。
“其實……”他終於開口,聲音沙啞,“那天在便利店,我刻了三次才成功。第一次刻歪了,第二次用力太大,紅薯裂了。第三次,我才慢慢把那個字磨出來。”
我怔住。
“我不懂浪漫。”他低聲說,“也不會說漂亮話。但我記得你說過,最喜歡彆人叫你‘晚晚’。所以我就想,至少讓這個字,出現在你吃的東西上,出現在你醒來看見的地方,出現在……你能碰到的每一個角落。”
我的眼淚終於落下來,砸在他襯衫上,裂開一小片深色。
他察覺到了,卻沒有停下。反而抬起手,小心翼翼地抹去我眼角的濕意。他的動作很輕,像怕碰碎什麼。
“彆哭。”他說。
我沒點頭,也沒搖頭。隻是重新靠回他懷裡,手指悄悄勾住他衣角,一下一下摩挲著那道被汗水浸透的折痕。
外頭的雨還在下,樓道裡偶爾傳來水管震動的聲音。整棟樓靜得能聽見彼此的呼吸。
我忽然覺得,這樣的黑暗也沒什麼可怕。
至少這一次,我不是一個人。
至少這一次,他真的守在了我身邊。
他的手掌覆在我手背上,指尖微微發燙。我聽見他低聲說:“以後每次停電,我都這樣抱著你。”
我沒應聲。
他以為我還在害怕,於是又抱緊了些,下巴抵著我發頂,一聲不吭地坐著。
屋外雷聲漸遠,雨勢稍緩。
我閉上眼睛,聽著他的心跳,一下,又一下。
然後,我輕輕握住他放在膝上的手,在掌心寫下一個字。
他身子一顫,卻沒有抽開。
片刻後,他反手回握,也將一個字一筆一劃地寫進我掌心。
我們誰都沒問寫的是什麼。
但我知道,那是同一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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