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袖手旁觀嗎?
淩晨十二點,我開始工作。今晚特彆留意幸福小區。淩晨兩點,我掃到3號樓附近。401室的燈亮著。
我猶豫再三,還是上去了。站在401室門口,能聽到裡麵有音樂聲,還有女孩的笑聲。聽起來很正常,不像是即將遭遇不幸的人。
正要離開,門突然開了。一個女孩探出頭,正是那天晚上迷路的那個。她穿著家居服,頭發濕漉漉的,像是剛洗完澡。
“咦?是你?”她認出我,“那天晚上的叔叔?”
“嗯...我在這邊工作。”我有點尷尬,“你家垃圾...”
“哦哦,等等。”她轉身進去,拿了個垃圾袋出來,“給。這麼晚還工作,辛苦了。”
我接過袋子,用紅袋子裝起來。過程中,我注意到她手腕上有一道傷痕,像是抓痕。
“你的手...”
“哦,這個啊。”她下意識地捂住手腕,“不小心劃到的,沒事。”
但她的眼神閃爍,像是在隱瞞什麼。
“你一個人住?”
“嗯。”她點頭,“爸媽在外地工作。”
“晚上鎖好門,注意安全。”
“知道啦,謝謝叔叔關心。”
關門前,她突然說:“叔叔,如果你看到一個穿紅裙子的小女孩...算了,當我沒說。”
門關上了。又是紅裙子的小女孩。
我下樓,在垃圾桶旁整理垃圾。李小雨的垃圾袋裡,有外賣盒、飲料瓶,還有一張被撕碎的照片。我拚湊起來,是一張合影,李小雨和一個男人的,但男人的臉被撕掉了。
照片背麵用紅筆寫著:“去死”。
情況不妙。這女孩可能卷入了感情糾紛,對方有暴力傾向。
我該報警嗎?但如果報警,怎麼解釋我知道她有危險?說我有本生死簿?
淨塵人三戒:不乾預生死,不留遺物,不泄露天機。如果我報警,三條全破了。
可是...一條年輕的生命。
我在樓下徘徊到淩晨四點,最終做出了決定。
第二天白天,我去了幸福小區附近的派出所。沒穿工作服,假裝普通市民。
“警官,我想反映個情況。”我對值班民警說,“幸福小區3號樓401室,住著一個叫李小雨的女孩,我懷疑她有危險。”
“什麼危險?”民警記錄著。
“她手腕有傷,像是被人抓的。而且...我撿到一張被撕碎的照片,上麵寫著威脅的話。”我拿出拚好的照片,但隱去了背麵“去死”的字樣。
民警看了看照片:“你和她什麼關係?”
“沒什麼關係,就是鄰居,碰巧看到的。”
“我們會留意的。有她聯係方式嗎?”
“沒有。”
“行,我們會派人去看看。”
離開派出所,我稍微安心了些。警方介入的話,應該能避免悲劇吧?
但那天晚上,翻開筆記本時,我的心沉到了穀底。
李小雨的名字還在,符號還是x,日期變成了10月18日——延遲了一天。
但更可怕的是,在那一頁下麵,出現了另一個名字:
“周默,男,34歲,環衛局工具間。10月18日。符號:x”
我的名字。我的死期。明天。他殺。
替死...老張說的替死,發生了。因為我乾預了李小雨的命運,所以我要代替她去死。
手在顫抖。筆記本掉在地上。
怎麼會這樣?我隻是想救人...
冷靜下來後,我想起老張的話:“淨塵人三戒,你破了兩條!”
我確實破了。和王秀英說話,留下她的紐扣。現在又試圖救李小雨。三條戒律全破了。
所以懲罰來了:替死。
我會在明天,以他殺的方式死去。
恐慌過後,是奇怪的平靜。也許這就是命。但至少,李小雨能活下來吧?她的死期推遲了一天,如果我一直乾預下去,她會不會徹底逃脫?
這個想法讓我看到了一絲希望。如果我的死能換她的生,也許值得。
但我不想死得不明不白。符號x,他殺。誰會殺我?為什麼?
我在這個城市沒有仇人。工作簡單,生活規律,唯一特彆的就是淨塵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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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殺我的人,和要殺李小雨的是同一個人?因為我介入,所以對方要滅口?
有可能。
那天晚上,我照常工作,但格外警惕。掃到幸福小區時,我注意觀察周圍。淩晨三點,看到一個男人在3號樓附近徘徊,三十多歲,穿著黑色夾克,戴著帽子,看不清臉。
他一直在看401室的窗戶。
我記下他的特征,但沒有靠近。如果他就是凶手,我現在過去就是送死。
淩晨四點,我掃到長壽巷。又看到了那個穿紅裙子的小女孩。
這次看清楚了,大約五六歲,紮著兩個羊角辮,紅裙子很鮮豔,但沾滿了泥汙。她站在巷子深處,背對著我。
我想起李小雨兩次提到“穿紅裙子的小女孩”,難道就是這個孩子?
她緩緩轉身。臉很白,眼睛很大,但沒有神采。
“叔叔...”她開口,聲音很輕,“我媽媽在找我嗎?”
“你媽媽...是誰?”
“李小雨。”她說,“我媽媽叫李小雨。”
我愣住了。李小雨才24歲,怎麼會有五六歲的女兒?除非...
“你...你是怎麼...”
“我死了。”小女孩平靜地說,“三年前,爸爸喝醉了,打我,我不小心摔下樓。媽媽很傷心,一直在找我。但其實我一直在她身邊,隻是她看不見我。”
原來如此。李小雨提到的紅裙子小女孩,是她早逝的女兒的鬼魂。
“你為什麼不讓你媽媽看見你?”
“因為媽媽如果看見我,會更傷心。”小女孩說,“而且...那個壞人又回來了。他要傷害媽媽。叔叔,你能幫幫媽媽嗎?”
“壞人?是你爸爸?”
“嗯。他出獄了,來找媽媽要錢。媽媽不給,他就打媽媽。”小女孩流淚了,但流下的是血淚,“叔叔,我不想媽媽也死掉...”
我明白了。要殺李小雨的,是她前夫,家暴男,還害死了自己的女兒。現在出獄了,又來糾纏。
“我會儘力。”我說,“但叔叔可能...也幫不了太多。”
“叔叔,你的時間不多了。”小女孩看著我,“我看得見,你身上有死亡的氣息。明天...”
“我知道。”我苦笑,“明天我會死。但如果我的死能救你媽媽,也值了。”
小女孩搖頭:“不,叔叔是好人,不該死。我有辦法。”
“什麼辦法?”
“替我媽媽去死。”小女孩說,“我已經死了,再死一次也沒關係。但叔叔要答應我,保護好媽媽。”
“這怎麼行——”
沒等我說完,小女孩的聲音開始變淡:“叔叔,記住,明天淩晨三點,在幸福小區3號樓樓下。帶著我的娃娃,我附在上麵。然後...一切都會結束。”
她完全消失了。地上,多了一個小小的布娃娃,穿著紅裙子,正是我之前撿到的那隻兔子玩偶,但不知什麼時候被換成了這樣。
我撿起娃娃,感覺沉甸甸的,像有生命。
10月18日,我的死期。
白天,我去銀行取出了所有存款,寫了一封信給女兒,告訴她爸爸愛她,要好好長大。把信和存折放在一個信封裡,寄放在老張那裡,囑咐他如果我出事,轉交給我前妻。
老張看到我,歎了口氣:“小周,你還是乾預了。”
“嗯。”
“值得嗎?”
“不知道。但如果不做,我會後悔一輩子。”
老張拍拍我的肩膀:“我師傅說過,淨塵人的職責是清理痕跡,但有時候,最該清理的不是物理的痕跡,而是人心的罪惡。也許...你是對的。”
下午,我睡了很久,養精蓄銳。晚上十一點,我來到工具間,翻開筆記本。
李小雨的名字還在,但符號從x變成了△——從“他殺”變成了“意外”。日期還是10月18日。
我的名字也在,符號x,日期10月18日。
兩個人的命運都定在今晚。
淩晨十二點,我開始工作。和平常一樣,但口袋裡裝著那個紅裙子娃娃。
淩晨兩點,我掃到幸福小區。3號樓401室的燈亮著。樓下,那個黑衣男人還在徘徊。
我躲在暗處觀察。淩晨兩點半,男人開始打電話。過了一會兒,李小雨下樓了,兩人在樓下爭執。
“我說了,沒錢!”李小雨的聲音帶著哭腔,“你走行不行?”
“沒錢?那你住這麼好的房子?”男人冷笑,“不給錢,我就把你女兒的事說出去,讓你同事都知道你是個殺人犯的女兒!”
“那是意外!法院都判了!”
“我不管,給錢!不然...”
男人伸手要抓李小雨。我衝了出去。
“住手!”我擋在李小雨身前。
男人愣了一下,看清我隻是個清潔工,笑了:“喲,還有護花使者?你誰啊?”
“路過的。你騷擾女性,我報警了。”我晃了晃手機。
其實我沒報警,但想嚇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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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男人突然掏出一把匕首,“老子剛從裡麵出來,怕警察?”
李小雨尖叫:“周叔叔,小心!”
男人刺過來。我側身躲開,但手臂被劃了一道口子。血滲出來。
“快跑!”我對李小雨喊。
但她嚇傻了,站在原地不動。
男人再次刺來。這次我躲不開了。
就在這時,我口袋裡的娃娃動了。它自己跳出來,落在地上,瞬間變成那個紅裙子小女孩的鬼魂。
“爸爸...”小女孩看著男人。
男人僵住了:“你...你是...”
“爸爸,我是妞妞啊。”小女孩流淚,“你忘了我嗎?三年前,你喝醉了,把我從樓上推下去...”
“不...不是的...是你自己摔的...”男人顫抖。
“爸爸,彆再傷害媽媽了。”小女孩走近,“跟我走吧,去我們該去的地方。”
“滾開!鬼東西!”男人揮舞匕首,但刀穿過小女孩的身體,什麼也沒刺到。
小女孩伸手,觸摸男人的臉。男人慘叫,像是被灼燒一樣,臉上出現焦黑的痕跡。
“爸爸,該走了。”小女孩的聲音變得空靈。
男人轉身想跑,但腿像被釘住,動彈不得。他的身體開始透明,像煙霧一樣消散。
“不...不要...”最後一聲慘叫,男人完全消失了。
小女孩轉身,看著我和李小雨。
“媽媽...”她對李小雨說。
李小雨瞪大眼睛:“妞妞...是你嗎?”
“媽媽,對不起,妞妞要走了。”小女孩微笑,“這位叔叔是好人,他救了媽媽。媽媽要好好活下去。”
“妞妞,彆走...”
“媽媽,我愛你。”小女孩的聲音開始變淡,“叔叔,謝謝你。你的名字,會從名單上消失的。”
她完全消失了。地上,那個娃娃也化成了灰燼。
李小雨癱坐在地上,失聲痛哭。我扶起她,送她回樓上。
“周叔叔...剛才那是...”
“是你女兒,她在保護你。”我說,“現在沒事了,那個男人不會再來了。”
“妞妞...我的妞妞...”李小雨泣不成聲。
我安慰了她一會兒,離開時淩晨三點半。
回到工具間,我顫抖著翻開筆記本。
李小雨的名字還在,但後麵的符號變成了○,日期變成了遙遠的二十年後——她會長壽,自然死亡。
我的名字...消失了。像是從來沒出現過。
我活下來了。小女孩用自己最後的力量,改變了命運,救了我。
代價是,她徹底消散了,連鬼魂都不複存在。
一個月後,李小雨搬了家,開始了新生活。她偶爾會來我工作的路段,給我送些吃的,說說近況。
王秀英的孫子從國外回來了,知道了奶奶去世的消息,在墓前哭了很久。我把那枚紐扣交給他,他認出是奶奶一直戴在身上的護身符,是他小時候送的。
老張偶爾會來看看我,我們喝喝茶,聊聊工作。他說我破了規矩但沒死,是第一個。
“也許規矩不是死的。”老張說,“也許淨塵人的真正職責,不隻是清理痕跡,也是...彌補遺憾。”
我繼續做掃夜人。每天夜裡,清掃街道,清理垃圾。筆記本上還會出現新的名字,我依然會用紅袋子處理他們的痕跡。
但有時候,我會多看一眼那些名字,想想他們的人生,他們的遺憾。
然後,在清理時,默默說一句:“一路走好。”
因為我知道,生死之間,有時候需要的不是冷漠的規則,而是一點點人性的溫度。
哪怕這溫度,要用自己的生命去冒險。
但有些事,值得。
就像那個紅裙子的小女孩,用自己最厚的唇在,救了媽媽,也救了一個陌生人。
而她留給我的,不隻是生命。
還有繼續這份工作的勇氣,和意義。
深夜的城市依然在沉睡。
而我,還在清掃。
不隻是垃圾。
還有那些未了的遺憾,和等待救贖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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