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完成這個設想,必須要花至少五六年以上的時間,才能初步有效果。所以李純決定暫停對外擴張,集中精力搞經濟、科技、文化,同時加強其他各族的統治,對他們進行漢化。
待時機成熟了,再發動第二波規模更大的擴張行動,這樣穩步推進,統一世界的步伐才會更堅實。
要想實施這個設想,就要進行華夷分治,不然以後很多夷族融入到華族裡麵,還怎麼區分?
在新的道、州、縣組建完成以後,新的官員也到位了,各個部隊也整編完畢,具備了落實華夷分治的條件。
李純考慮成熟以後,就和李吉甫、武元衡等人分享他的想法。
李吉甫說:“陛下對各種事務不僅考慮深遠,而且前瞻性很強,節奏很快,我們都有點跟不上。”
武元衡說:“陛下所說的華夷分治是個好辦法,所謂漢人是漢朝時的稱呼,目前是唐朝,把華夏民族稱為華族更合適。”
李純道:“很多事,必須要提前考慮謀劃,不能臨時抱佛腳,就比如這個華夷分治,現在不分,以後都混雜在一起,區分的難度更大。”
李吉甫說:“目前人口增加很快,估計五年左右,荒地就會開發完畢,是要提前謀劃,考慮國內華夷兩族以後的生存空間問題。”
武元衡說:“那些夷族被我們征服後,後麵再讓他們參與新的對外征服行動,如果他們有二心怎麼辦?”
李純道:“朝廷征服夷族,初期會有些隔閡,但他們也是大唐的子民,既然受到朝廷的統治,就是國家的一份子。境外的夷族數量很多,未來華夏民族可以帶著境內夷族一起去打,打完分給他們一些權益,又不是讓他們白乾。以大唐目前的實力,如果哪個民族膽敢有二心,隻會招來更大的打擊。”
武元衡說:“話雖如此,我們華夏人軍力更強,完全可以單獨對外征服。”
李純道:“你說的簡單,對外征服活動需要大量的兵員,如果全靠華族自己來,死傷會很大,必須把境內的夷族拉上,讓他們也出兵參與,算是仆從軍。”
李吉甫說:“如果境內有些夷族不配合不參與怎麼辦,那不就等於養寇自重。”
李純道:“在唐朝自然是華夏民族來主導,讓他們出兵的同時也會給他們利益,如果哪個民族不識趣,不配合朝廷的政策,就彆怪朝廷對他們出手,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
武元衡說:“這些被征服的民族,朝廷給他們機會就不錯了,敢忤逆朝廷就是自尋死路。”
李純道:“華夷分治宜早不宜遲,民族的事務屬於民政部,中書省要儘快帶民政部辦理這個事情。”
李吉甫說:“陛下說,漢族和漢化、親漢的民族整合為華族,那華族怎麼來定義,還能叫漢族嗎?”
李純道:“華族比漢族的範圍擴大了,凡是會說漢語、接受漢人的生活方式的其他民族,以前沒有過違法和反叛行為,隻要本人願意,這次都可以納入華族,算是漢族的一次大擴容。
至於那些仍然具有民族獨立性,語言風俗和漢族差異很大的夷族,不宜納入華族,否則華族就成了一個大雜燴。所以華族是漢族的擴大版,也是一個身份標誌,那些原來就是漢族的,可以稱華族,也可以繼續自稱漢族,兩者並行不悖。
但是那些新加入華族的其他民族,則應當稱為華族,不能再稱為以前的鮮卑、匈奴、羯族等,不然加入華族就沒有意義了。”
李吉甫說:“我懂了,漢族是華族的主體部分,仍然可以使用,華族屬於在漢人基礎上,新吸收了一些其他漢化的夷族。”
武元衡說:“臣有個意見,按陛下的意見,所有漢人都可以納入華族,但是在多年以前,就有一些漢人遷移到西域一帶,還有一些漢人很早就移民到國外,沒法登記確認,他們的身份怎麼辦?”
李純道:“你說的是個問題,那些人到了異族的區域後,跟當地人通婚,有的人語言和生活習慣都改了,逐漸難以區分。這樣吧,給他們一個機會,凡是要加入華族的,三年內必須要回到唐朝境內,回到他們的祖居之地申請登記戶口,經過當地的官員和族人確定後,可以登記留在祖居之地,也可以在唐朝境內墾荒、經商,如果三年內不歸者,視為放棄機會。”
李吉甫說:“陛下該想到的都想到了,我們中書省將帶領民政部儘快抓落實,把華夷分治的事情做起來。”
元和十一年二月,朝廷開始發布一個重要的旨意。旨意的內容就是各地必須認真甄彆居民的身份,按照華族和夷族分彆統計,每個居民必須如實填報自己的民族。一個家庭統一填寫一個民族,不能出現一家多族,家人可以經過權衡後選擇加入哪個民族。
唐朝境內的漢族人可以直接填為華族,那些已經漢化,語言、風俗、習慣與漢族基本相同的其他民族,隻要沒有過違法或者反叛的記錄,隻要本人願意加入華族,官府一律不得阻礙,按照個人意願登記為華族,境外的漢人,必須三年內回到祖居地,經過族人或官府的審核,也可以填為華族。
那些生活習慣和語言文字與漢族差彆明顯的民族,則要填寫自己所在的夷人民族,如契丹、奚族、扶桑,那些在已經漢化的夷族,如果不願加入華族,也可以填為夷族。
各級官府必須認真登記各民族的身份,並進行審核把關,不得隨意亂報,確保民族填報的真實性、嚴肅性。嚴禁在民族填報上弄虛作假,鼓勵百姓舉報,發現有人利用權力亂作為的,一律嚴懲。
在時間上,朝廷要求各地六個月內,也就是八月份前必須完成民族的統計,如邊遠地區確有困難的,可以視情延長三個月。
朝廷實行華夷分治,大規模對各族進行身份登記,很多人察覺到了不同的意味,尤其是夷人,紛紛打聽填報民族的利弊。
朝廷給了一個正式解釋,那就是以後民族確定以後,會有三個影響:華夷禁婚、夷人不得擔任七品以上官員、夷人不得離開所在的道的範圍,其他方麵華夷一致。
當初,為了區彆華夷兩族的權力,朝臣們還進行了一場辯論。一些些激進派的大臣認為,華人自然要高夷人一等,在當官、教育、經商、置業上都要享受特權,夷人要繳納更高的賦稅,接受更多的限製。
那些親和派的大臣則認為,既然都是大唐的子民,可以有所區彆,但是不能實行明顯的壓迫政策,否則會導致這些夷族離心離德,早晚會反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