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點半,林萬驍的手機響了。
他拿起手機一看,是兒子林懷信打來的電話,按下接聽鍵,兒子的聲音傳來:一“爸,沒打擾您工作吧?”
“剛忙完,你說。”林萬驍放鬆身體靠在椅背上,捏了捏鼻梁。書房裡隻開了一盞台燈,光線柔和。
“我們法學院的李教授,這學期開了一門新課叫‘產業政策與競爭法的邊界’。”林懷信的聲音帶著學術討論的興奮,“今天講到發改委去年發布的《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指導意見》,李教授讓我們思考一個問題:當產業政策以‘防止產能過剩、促進優勝劣汰’為名,設定技術門檻、規模門檻時,這是否構成了對市場的不當乾預?是否會事實上保護了現有大企業,阻礙了創新型企業進入?”
問題很尖銳,也很專業。
林萬驍想了想:“這個文件我知道。當時製定背景是,光伏行業確實出現了低水平重複建設,大量中小企業生產劣質產品,既浪費資源,又影響行業聲譽。設定門檻是為了提高行業整體水平。”
“但法律上有個原則叫‘競爭中性’。”林懷信說,“意思是政府政策不應該偏袒某一類企業。這個文件規定,新建光伏項目單晶矽電池效率必須達到23,多晶矽21.5。李教授問:一個初創企業可能有顛覆性的新技術路線,但短期效率達不到這個標準,是不是就被政策直接扼殺了?”
這個問題讓林萬驍沉默了。他確實沒從這個角度想過。
“還有,”林懷信繼續,“文件要求新建產能必須達到一定規模,說是為了‘發揮規模效應’。但規模效應應該是市場選擇的結果,而不是政策預設的前提。用政策強製企業必須做大規模,是不是扭曲了市場?”
林萬驍起身走到窗前。北京的夜晚燈火通明,每一盞燈背後可能都有一家企業、一個團隊。他想起上周審批的那個半導體項目,想起了東西部協調會上的爭論,想起了無數份需要他簽字的文件。
每一份文件、每一條政策,都可能像兒子說的那樣,在推動一些事情的同時,也在阻礙另一些事情。
“懷信,你說的問題很深刻。”林萬驍緩緩說,“但政策製定不能隻考慮理論上的完美。現實中,市場會失靈,企業會短視,行業會無序發展。就像光伏,如果沒有那輪整頓,現在可能還在打價格戰,還在生產一堆幾年就報廢的劣質板。”
“那為什麼不能用《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來規範,而非要用產業政策直接規定技術參數和規模?”林懷信追問,“法律是設定底線,懲罰違規者;但產業政策是在畫跑道,規定怎麼跑。哪個更符合市場經濟原則?”
這個問題更難回答了。林萬驍想起自己審批項目時的標準,技術先進性、經濟可行性、產業帶動性...這些標準本身,不就是在“畫跑道”嗎?
“爸,我不是質疑您的工作。”林懷信聽出了父親的沉默,“李教授也說,中國的產業政策總體上推動了經濟發展。但作為法學研究者,我們需要思考:政策的邊界在哪裡?乾預的限度在哪裡?如何在促進發展和保護競爭之間找到平衡?”
林萬驍走回書桌前,翻開筆記本。上麵記著嶽父夏弘文的話:“修河的人,眼睛不能隻盯著眼前這一段。”
現在兒子的問題讓他意識到:修河不僅要有全局視野,還要思考這條河該不該修,該怎麼修,修多寬多深才合適。
“懷信,你這個問題,我需要認真想想。”林萬驍誠懇地說,“說實話,我審批項目、製定政策時,更多考慮的是‘怎麼做成事’,而不是‘該不該做’‘做到什麼程度’。你給了我一個很重要的提醒。”
“那我換個問題,可能更具體。”林懷信說,“如果現在有一個新能源汽車項目申報,技術很創新,但規模很小,不符合產業政策裡的規模要求。您是批還是不批?”
這個問題像一把鑰匙,打開了林萬驍記憶中的一扇門。他想起了幾年前在西明時的一個案例。
“懷信,我給你講個真實的故事。”林萬驍說,“西明有家企業,做特種電池的,創始人是個海歸博士。他們的技術很獨特,能用更低成本做出高性能電池,但產能很小,一年就幾萬套。當時省裡出台新能源汽車產業政策,要求電池企業產能必須達到百萬套以上才能享受補貼。那家企業達不到,差點倒閉。”
“後來呢?”
“後來我們做了調研,發現他們的技術確實有突破性。就特批了一個‘技術創新試點’資格,給了少量資金支持,但要求他們三年內必須實現產業化。”林萬驍回憶,“結果你猜怎麼樣?三年後,他們不僅活下來了,還把產能做到了五十萬套,技術還出口到了德國。如果當時死卡政策,這家企業就沒了。”
電話那頭安靜了幾秒。
“所以政策需要彈性?”林懷信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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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但彈性也會帶來問題。”林萬驍說,“給了這家企業特批,其他企業就會問:為什麼他能例外?是不是有關係?這就產生了不公平。後來我們不得不完善政策,設立了‘技術創新型小微企業特殊通道’,把特批變成了規則。”
“這就是法治思維。”林懷信說,“把個案中的合理做法,變成普遍適用的規則。既給了創新空間,又避免了隨意性。”
“對。”林萬驍點頭,“所以你剛才問的那個問題,初創企業達不到技術門檻怎麼辦,我覺得可以設計‘創新豁免’機製。新技術、新路線,可以申請暫不適用現有標準,但必須承諾在約定時間內達標。這樣既給了創新空間,又保證了最終質量。”
父子倆就這樣聊了一個多小時。從產業政策談到反壟斷,從市場準入談到公平競爭,從中國實踐談到國際經驗。
林懷信最後說:“爸,李教授想請您來我們學院做個講座,就講‘產業政策製定的法律邊界’。他說,實務部門的領導能和法學界對話,對雙方都有益。”
“可以安排。”林萬驍答應了,“我也需要聽聽法律界的意見。政策製定不能閉門造車。”
掛了電話,書房裡恢複安靜。但林萬驍的心卻不平靜。
兒子的問題像一麵鏡子,照出了他工作中那些習以為常卻可能存在問題的地方。他審批項目時,是不是太習慣於用“標準”“門檻”“規模”這些量化指標?是不是忽略了這些指標可能對創新的壓製?是不是在促進一些企業發展的同時,無意中扼殺了另一些可能性?
他打開電腦,調出正在製定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指導意見修訂稿)》。這是產業發展司牽頭起草的,已經征求了三輪意見,下周要上主任辦公會。
他仔細閱讀那些條款:
“新建純電動汽車企業,上兩個年度研發投入不少於20億元”小企業怎麼辦?
“產能建設規模不低於10萬輛年”需要這麼大嗎?
“電池係統能量密度不低於180hkg”會不會阻礙新材料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