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飛出去串門。
在他回來之前,付晨和小九覺得還是先彆玩樂器。
小九走到羅旭身旁,上下打量幾眼,問:“上幾年級了?”
“馬上就初二。”
“那差不多是15歲咯。”
羅旭點點頭。
小九誇道:“早就聽晨老大說找到一個好苗子,今日一見,果然!”
羅旭竟有點不好意思。
小九露齒一笑,說:“來,我再教一些彈吉他的技巧給你。我可告訴你,你們老師的吉他水平,可是在我之下。”
羅旭睜大眼睛。
付晨假裝不高興,說:“小九,咱能不能自賣自誇,自己往自己臉上貼金?”
小九仰起頭,回道:“手底下見真章!”
說完,她拿起吉他,開始炫技,把羅旭看得目瞪口呆的。
很多技巧,還是他第一次見。
他頓時熱血沸騰,目不轉睛地看著那雙修長、白皙的手,在琴弦上就像是十隻跳躍的精靈。心之所向,他的懷裡仿佛變幻出一把吉他,十隻手指頭跟著一起跳躍。
“想學嗎?”
“想!”
“叫姐姐。”
“姐姐……”
“乖!以後,你就是我的弟弟兼徒弟了。”
付晨看著兩人投入的樣子,心中頗是為難——吉他手是小九,電吉他是小飛,他是鍵盤手兼貝斯手,就是缺少一名鼓手。
他的本意,是把羅旭培養成鼓手。
現在看來,吉他更適合羅旭。
無奈,他隻好退而求其次,自己先客串一下鼓手,後麵再尋一名誌同道合的鼓手。
小九開始專注地教羅旭那些炫酷的技巧,羅旭學得很是認真。
付晨忙著寫大字報——音樂班招生。
他要寫好多張,還得找時間到處去張貼。
小鎮不是很富裕,他也不曉得能不能招到學員,但事在人為。
想一想,早上舉辦的歌唱比賽,還算是挺成功的,這也是一個契機、一個起點。
凡事開頭難。
現在,他已經有一批熱心音樂和歌唱的學生,培訓班已經初具雛形,有些缺少的東西,後麵再慢慢補足、完善。最重要的是他、小飛、小九,有了一個可以讓他們儘情展現和釋放的場所,如果羅旭能夠儘快成長起來,他的樂隊就差不多形成了。
不過呢,還是得看小飛能不能把那名少婦搞定,不然音樂聲響起,肯定是會擾民的,特彆是在他隔壁的美容店。
喜歡音樂的人,音樂聲是讓靈魂起舞的號角;不喜歡音樂的人,白瞎了那雙耳朵。
他早就想好了樂隊的名字——與夢樂隊。
“與”這個詞,他覺得是神來之筆,非常恰當。與,有很多字麵意思,他理解為“一起”。那麼,為什麼不用“尋夢”、“追夢”呢?似乎“尋”與“追”更能表達他們對音樂的喜愛、追求、夢想。他覺得尋是尋找的意思,追是追逐與追求的意思,不管是尋找還是追逐、追尋,都表達了他們距離夢想還有一段距離,必須努力尋找、追逐、追求,還不如一個“與”呢!
以夢為馬、與夢同在,豈不妙哉!
他向往更大的城市,因為那裡才有更大的舞台,隻是他的學曆局限了他隻能在這種小地方任教,小地方自然而然就是小舞台,小舞台豈能容納大大的夢想?
就目前來說,他也隻能選擇小舞台。
他想好了,隻要樂隊滿員,並且磨合好,他們就會走向縣城的酒吧,打出名氣之後,就朝著市區前進。
小舞台,隻是一個基礎;縣城的酒吧,隻是一個跳板……
一個多小時之後,一臉春風得意的小飛,回到了店鋪。
“怎麼樣?”
付晨急忙問了一句。
小飛比了一個“ok”的手勢。
付晨笑了,小九也笑了。
三人隻消一個眼神,就默契地操起各自的樂器。
付晨激動地說:“小旭目前最拿手的曲目是《青春》,我們就合奏一首《青春》,致以我們激情無限的青春!”
鼓點落下,木吉他的音符響起。
幾人正在激情演奏,隔壁那位少婦出現在門口,不再是氣憤的樣子,而是用充滿欣賞和欣喜的目光,注視著小飛。
下午三點。
參加歌唱比賽的同學陸陸續續來了。
他們每個人都很震撼。
有的東瞧西看,有的直接上手試一下,有的纏著小飛和小九,要他們表演一下。
付晨拍拍手,說:“同學們,安靜一下。”
店鋪裡逐漸安靜下來。
付晨繼續說:“我們的‘苗圃音樂培訓班’即將正式招收學員,但你們是我的學生,自然是第一批正式的學員,你們高興嗎?”
“高興!”
“好,現在大家到我這裡來登記一下,我得按照你們的特長,給你們劃定培訓課程。”
同學們圍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