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齊準備調整方向,一步一個腳印,踏踏實實走上寫作的道路。
馬上九月了,最近溫度有所下降。
可司齊感覺自己的溫度沒有絲毫下降,反而有所提升。
如果文化館有個熱度排行榜,他一定高居前三名。
文化館裡那種若有若無的同情、謝華偶爾飄來的“早就說過”的眼神、以及二叔司向東欲言又止的歎息,都像梅雨天的潮氣,黏糊糊地裹著他,讓人透不過氣。
他隻覺得日子越來越難熬了。
他變得更宅了,不是泡在圖書館翻看各類雜誌琢磨風格,就是窩在宿舍裡寫寫畫畫。
寫什麼?
怎麼寫?
又變成令人頭疼的事情了!
難怪文化館的這些同誌熱衷於采風了,寫作還真的需要一點點靈感。
這天下午,他正對著稿紙發呆,琢磨著《鄉土》那種風物傳說該怎麼下筆,就聽見窗外傳來一陣喧嘩。
是謝華和幾個年輕同事的聲音,話題中心是城裡小青年最近流行的“喇叭褲”。
“……像什麼樣子!褲腿比掃帚還寬,走路帶風,奇裝異服,嘩眾取寵!”謝華的聲音帶著慣常的批判腔調。
“華哥,你這就不懂了。現在廣州、上海都興這個!這叫時髦!”一個年輕的聲音反駁道。
“時髦?我看是流氓阿飛才穿!我們館裡要是誰敢穿這個,我看司館長第一個不答應!”
司齊本來心煩意亂。
可聽到這話,卻猛地一愣。
他低頭看看自己身上洗得發白的藍布褲子,又看看窗外那群爭論不休的人,眼睛陡然亮了。
對啊!
《文化娛樂》要的就是這種“潮”和“樂”!寫什麼風物傳說,先寫這個!
他立刻攤開稿紙,擰開鋼筆帽,墨水差點甩出來都顧不上。
筆尖“沙沙”作響,一個帶著後世幽默感的故事雛形在他腦中迅速成型:
《“喇叭褲”曆險記》主角就叫王小軍,一個縣城紡織廠的青工。他托關係從廣州捎回一條時興的喇叭褲,像得了寶貝似的。故事就圍繞他穿上這條褲子後,在家庭、工廠和街頭遭遇的“曆險”展開:
家裡:被思想古板的老父親舉著笤帚追打,罵他“不務正業,學流氓”。
廠裡:被車間主任點名批評“奇裝異服,影響生產”,罰他去掃廁所。
街上:被一群小孩圍著喊“喇叭褲,掃大街”,卻也吸引的幾個漂亮年輕姑娘偷偷多瞧了幾眼。
司齊刻意用了誇張又接地氣的語言,把王小軍的窘迫、委屈和一點點年輕人追求新潮的叛逆心理寫得活靈活現。
最後,結局……必須溫暖光明!
廠裡文藝彙演,需要個“時髦青年”的角色,王小軍穿著喇叭褲上台,意外獲得了滿堂彩,連主任都勉強承認“在某些特定場合,也算……為集體爭光了”。
司齊隻花了一晚上就寫完了這個七八千字的小故事。
第二天一早,就寄往了杭州的《文化娛樂》編輯部。
這次,他也沒抱太大希望。
《文化娛樂》拒稿,他再投給其他的雜誌和報紙就行了。
其實報紙也行,報紙上也會登一些小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