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一日,周日,林海在家整理兩起案件的關聯。白板上貼著兩名受害者的照片、現場關鍵詞和有限的線索。
林澈抱著他的圖畫本進來,安靜地坐在旁邊的小凳子上畫畫。他畫了一所學校,有教學樓和一座波浪形的房子(代表體育館?)。他在教學樓裡畫了一個穿裙子的女孩(長發),在波浪形房子裡畫了一個穿短褲的男孩(肌肉線條)。然後,他在兩個小人旁邊,都畫上了一個虛線構成的、破碎的麵具,麵具一半掉在地上。
“小澈,這是什麼?”林海指著麵具問。
“是那個壞蛋給哥哥姐姐戴上的‘不對的臉’。”林澈頭也不抬,繼續用紅色蠟筆在麵具破碎的邊緣塗抹,“他們本來有自己的臉,但是壞蛋覺得不好,就給他們戴上了這個。然後壞蛋又把麵具打碎了,讓大家看到下麵……”他頓了頓,似乎在思考用什麼詞,“看到下麵……沒有了?”
“沒有了?”
“嗯,”林澈放下蠟筆,指著自己畫上女孩和男孩原本麵部的位置——那裡是一片空白,“麵具碎掉了,可是他們自己的臉……好像也不見了。壞蛋是不是覺得,他們不配有自己的臉了?”
林澈的話讓林海脊背發涼。凶手不僅是在“撕下麵具”,更可能是在進行一種徹底的“否定”和“抹除”。在凶手扭曲的認知裡,林薇的“優等生勤奮”是偽裝,孫俊的“陽光隊長”形象也是偽裝,他們的“真實麵目”(或許在凶手看來是醜陋、虛偽的)同樣不被接受,所以要用死亡來“淨化”和“清除”。現場布置(日記、留言)更像是一種“定罪公告”和“處決儀式”。
“還有這個繩子,”林澈指著圖畫本上他畫的波浪形房子(體育館)裡,套在男孩脖子上的線圈,“它本來是放在水裡,劃出道道的(指泳道浮標)。現在它跑到岸上,纏住了人。像不像……水裡的東西,爬上岸來報仇了?”
“水裡的東西爬上岸報仇”——林海腦中劃過一道亮光!泳池浮標繩!凶手特意選擇了這個極具場景象征意義的凶器。這暗示凶手對泳池環境非常熟悉,並且可能將對“水”的某種認知(乾淨/汙染)投射到了對孫俊的“審判”上。孫俊被懷疑服用違禁藥物、行為不端,在凶手看來就是“汙染了乾淨的水(泳隊環境?)”。
“小澈,你覺得,這個壞蛋,自己會覺得是在做壞事嗎?”
林澈咬著嘴唇想了一會兒,搖搖頭又點點頭:“他可能覺得……自己是在擦掉黑板上的錯字?或者,把臟東西從玩具箱裡扔出去?但是……擦掉字,黑板還在;扔掉玩具,玩具會疼啊。”孩子樸素的道德觀,精準地點出了凶手可能存在的心理:一種自以為正義的、冷酷的“清除”心態,完全忽視了他人的痛苦和生命權。
林澈的觀察再次幫助林海深化了凶手側寫:年齡可能不大(熟悉校園環境,思維帶有學生式的象征性和偏激),內心有強烈且僵化的道德潔癖或完美主義傾向,可能自詡為“淨化者”或“審判者”,對某些特定行為(如虛偽、欺淩、作弊等)有極端的憎惡,並認為自己有責任“糾正”。他可能性格內向,觀察力強,善於隱藏,在現實中可能是被忽視甚至是被欺負的角色。
警方根據這個側寫,在排查與兩名受害者有交集的人員時,開始特彆留意那些性格孤僻、成績或表現可能不如受害者但內心敏感、可能有道德優越感、或曾與受害者有過“理念衝突”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