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十日裡,李懷生徹底摸清了國子監的底細。
這裡,與其說是所大學,不如說是一套高度精準的“公務員備考與培訓體係”。
課程繁多,卻脈絡清晰。
必修的,是經義、策論,這是科舉的核心。
選修的,則五花八門,律法、農學、算學、營造,甚至還有天文輿圖。
每一門課,都對應著朝廷六部三司的某個具體差事。
學律法的,出來可以去刑部、大理寺。
學農學的,能進戶部、司農寺。
營造學,則專為工部培養人才。
還有一套嚴苛的積分與考課製度。
旬考,月考,季考,年考。
考試的頻率,比前世的高三還要密集。
考得好,拿到甲等,便有高額積分。
積分足夠,便可以免去那些繁雜的選修課,獲得大把自由支配的時間。
考得不好,得了丙等丁等,不僅沒有積分,還要倒扣。
積分一旦為負,懲罰便會接踵而至。
罰抄《學規》百遍,罰背《孝經》全篇,都是家常便飯。
最可怕的是,積分不夠,便要強製去上那些又苦又累的選修課,把所有時間都填滿,直到把積分補回來為止。
在這樣的製度下,沒有人敢懈怠。
今日,便是入學以來的第一次旬考。
李懷生拿起卷子,目光掃過。
三道題。
第一題,算術。
【今有雞翁一,直錢五;雞母一,直錢三;雞雛三,直錢一。凡百錢買百雞,問雞翁、母、雛各幾何?】
李懷生腦中立下三元。設雞翁為X,雞母為y,雞雛為Z。
X+y+Z=100
5X+3y+Z/3=100
由二式,得15X+9y+Z=300。
代入一式中Z=100Xy,化簡可得:
14X+8y=200,即7X+4y=100。
此為不定方程,解非唯一。
李懷生稍作推演,便知X必為四的倍數,且小於十四。
心念電轉之間,三組正整數解已然在胸。
其一:翁四,母十八,雛七十八。
其二:翁八,母十一,雛八十一。
其三:翁十二,母四,雛八十四。
第二題,律法。
【甲盜乙牛,賣與丙,丙不知其為盜牛。後為失主乙認出,問牛歸誰屬?丙之損失,當由何人彌補?】
李懷生筆鋒一轉,依據《大夏律疏》的相關條文,洋洋灑灑寫下判詞。
論證清晰,引經據典,邏輯嚴密。
牛當歸還失主乙。
丙為善意第三人,其購牛款,當由盜牛賊甲全額賠償。
若甲無力賠償,則由官府追繳其家產,或處以刑罰折抵。
最後一道,策論。
【論一條鞭法於國朝財稅之利弊。】
這道題,才是旬考的重頭戲。
李懷生深吸一口氣,並未立刻動筆。
他腦中浮現的,是《國朝狀元經義集注》裡,關於“財稅”策論的十幾種經典破題手法。
還有《大夏曆科策論彙編》中,近三十年所有涉及財稅改革的題目,以及它們的高分範文。
破題,要引聖人言,用“子曰”開頭,最是堂正。
承題,要闡明“一條鞭法”的本質,即“總括一縣之賦役,量地計丁,一概征銀”。
起講,要分正反兩麵,先揚後抑。
先說其利,簡化稅製,方便征收,杜絕了胥吏盤剝的弊端。
再說其弊,以銀代役,衝擊了小農經濟的根本,可能導致大量農民破產流離。
然後,進入八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