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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回 行事乖張(中)

屈慷說要將一隻燒鵝留下來給盧嘉瑞吃酒,盧嘉瑞堅辭不受。執拗不過,屈慷只好叫人將禮物又全部挑出去,告辭盧嘉瑞,趕往廉向篤宅子去。

翌日,屈老爺的請託便有了反應。

下午的時候,提刑司衙門公堂上,廉向篤和盧嘉瑞會同審斷劉二光案件。由於盧嘉瑞覺得此案蹊蹺,疑點明顯,但又苦於未經詳細勘察,沒有什麼確鑿證據,加之廉向篤顯然受了屈慷請託,便不多插手,只坐一旁聽審。

廉向篤不過幾個來回問話,劉二光說的振振有詞。

劉二光指說張介已將十七畝花淤田賣與自己,銀子都已經付清,示出契書為證,上面有張介簽字畫押。而張介收了銀子卻又反悔,既不交割田畝,又不退還銀子,如此導致兩人發生爭執。當時,他張介還先動手打人,以菜刀砍傷幫劉二光討公道的族人劉達。

證人劉達展露出臂上刀傷,指證是被張介所砍。

鄉里里正作證說劉二光一向奉公守法,未曾有過作奸犯科劣跡。

鄉里保長則作證說,自己聞報趕到時,張介已經斷了氣。現場眾人皆說張介欲行兇殺人,被眾人圍毆致死。驗看張介身上、頭上有棍傷及石塊砸痕,各處傷痕有淤青。他當時便指揮保丁暫將紛爭另一方主腦劉二光解押到縣衙門收監。

仵作作證說,驗明屍身乃是棍棒及石塊等鈍器打擊致死,並無刀槍劍傷。

廉大人問張介妻子有何話說?張介妻子因其本身不在現場,便無法說出現場的情形,說不出什麼現實的證據證詞。

張介妻子只是一邊哭泣,一邊訴說田地是家裡祖傳下來的產業,自己丈夫絕不會將田地賣與他人。她又誓言從未聽夫君說過要將田畝賣掉,也不曾見到拿回任何賣田得來的銀子。張介妻子更作證說自己夫君從來就是一個良善信義之人,無論在家裡還是在外邊,都沒見他與人爭吵過。張介一向與家人相親相愛,與鄰里和睦相處,不想卻遭此無妄之災,一忽間人亡家破,定是遭人暗算,實乃天地奇冤。婦人一邊啼哭著,一邊請求老爺替其申冤雪恨,討回公道,情形真切可憐!

然而,無論張介妻子如何哭訴,但她拿不出任何證物證據,也沒有為她作證的其他證人。盧嘉瑞聽著,雖然也覺得張介妻子說的有道理,也許是實情,但想想也無能為力,不好做聲插話。

於是,聽完一輪雙方證言辯白下來,廉大人“啪”一拍驚堂木,便宣判道:

“村民張介將自家十七畝花淤田賣與鄉紳劉二光,收取了劉二光田畝錢,又反悔不肯將田畝移交與劉二光,亦不願退還劉二光田畝價銀,導致劉二光拉人前去論理,隨起紛爭。紛爭中,張介又率先動手打人,導致毆鬥。毆鬥中張介持兇器菜刀欲行兇殺人,已砍傷幫劉二光論理的劉達。劉二光等眾人驚恐,找來棍棒、石塊等圍毆、打砸張介,致張介死於非命。事件人證有鄉村裡正、保長及族人劉達、仵作等,物證有契書、棍棒、菜刀等,人證物證俱全。張介交易而後反悔,又不退還銀子,更持刀行兇,危害眾人,死有應得。但劉二光等毆打過度,對張介之死亦負有抗暴過當之責。本司同意聊城縣衙門如下之判定:張介所賣與劉二光田畝交易屬實,銀子已付清,田畝屬於劉二光;張介行兇殺人未遂,砍傷了劉達,鑑於其人已死,不再追究其罪狀。同時本司增加如下判定條款:鑑於劉二光等對張介之死負有抗暴過當之責,並顧念到張介家室突遭災變,情有可憫,責令劉二光賠付張家紋銀二十兩,以作為張介喪葬之費,以及對其家人撫卹之資!”

“老爺,冤屈啊!冤屈啊!冤屈啊!”聽完判定,張介之妻便一邊磕頭,一邊哭喊起來,呼喊冤屈,“我家田畝沒有賣與他,求青天老爺為民做主,為民婦伸冤!”

“盧大人,您看這樣判定如何?”這時,廉向篤看了看坐在旁邊的盧嘉瑞,問道。

“以目前所有證人、證物和證言,理應如此判斷!”盧嘉瑞只好應答道,雖有違心,但也無奈。

“劉二光,將二十兩賠償銀子拿給張介婦人,了結此案!”廉大人說道。

“是,老爺!”這劉二光似乎早已準備好,回頭叫人將賠償銀子包兒拿上堂來,放到張妻跟前,開啟包兒,說道,“你點一點,四錠,每錠五兩,一共二十兩。”

“退堂!”廉大人起身,衙役們也跟著呼喝,公堂便退散了。(本回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