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數時候都會饒野生動物一命,比如農村夜晚,因為趨光性而誤飛到我家的蟲子,因為它們並沒有做錯什麼,同時身體也沒啥毒,更不是所謂的害蟲,所以我時常會小心翼翼地把它們捏到我家門口外,想趁著茫茫夜色,放它們一條生路。
或者有時在曛黑之後,有幾個癩蛤蟆,會循著燈光誤闖我家院子,然後趁著光源,大口吞食已經跌落到地上的活的飛蟲,比如常見的金龜甲與蟬兒們。
雖然在這種情況下,我通常不會過多幹預,畢竟這是正常的生物捕食行為。但若是它們享食完畢後,想繼續往我家正屋中鑽,在這種情形下,我便會使用笤帚和簸箕,欻欻的把它們掃到我家大門外的草叢裡,讓它們儘速離去。
甚至有時,在暮色沉沉的夜晚,我被幾個知己好友叫去哧溜哧溜的吃著路邊燒烤,在推杯換盞、杯觥交錯間,若發現了爬到桌腳的小蟲們,我也會因為憐命而輕輕地用手指頭把它們彈到地上,尋思著放過它們。可是,往往我這麼做,被其他朋友看到後,他們會當著我的面,一腳踩死它們,然後依舊自顧自的,熱熱鬧鬧的吃喝著,就好像從未見到過它們一樣。
渺小的它們做錯了什麼?難道卑微即是原罪麼?難道僅僅只是因為外形不符合人們的審美觀,讓人們噁心反感,就可以枉顧黑白,不問是否有益,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輕易地一jio踩死它們了嗎?
雖然我知道這個世界是弱肉強食的,是非常殘酷的,而人作為目前地球的主人,亦可以隨心所欲,為所欲為。可是人之所以為人,是在於擁有溫柔體貼與包容之心的吧。所以我愈發討厭這種諸如“長得醜不是你的錯,出來嚇人就是你的不對了”的無比傷害他人自尊的話語了,也越來越理解假面騎士鎧武裡驅紋戒斗的做法了,我真恨自己太過弱小,不具備大的能量,所以沒幾個人尊重我的選擇與態度,所以我最終總是被許多人刪除,在這伶俜的浮生路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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