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試就算。”司相轉身欲走。
“我試!”蔣驀然喊住了他。倒不是這個人吸引她,只是,試,她還有機會和平地從這皮囊中抽離出來。
這副皮囊給過她想要的東西,她理應善待它,而不是過橋抽板。
司相笑了笑,小鬍子隨著他的嘴角上揚,他說:“好,今天是你最後一年單身,新年第一天,你就是我女朋友了。明早醒來,你就會見到我。”
等他走遠了,蔣驀然唏噓。
愛?她沒愛過嗎?
愛過了。
但相愛,卻沒試過。
她上一次愛人,已經是許多年以前的事情了。
那時,他是上流社會的公子哥兒,英俊瀟灑,風流倜儻,多才多藝,許多世俗的美好的詞,全都能扣在他頭上,他只需嘴角一上揚,就可以牽動無數女子的心。
他的風流,是全刻在眼角眉梢的,他身邊從來就是桃色不斷,她一直在他身邊,但她從來不是他的桃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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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她也是出身名門望族,只是,長得真的十分不如意。
在她眼中,他是天上的星星,可抬頭遠觀,卻不要幻想能摘下來放在口袋裡。
他們兩家是世交,她喚他四哥,他喚她小蘇。
如果有哪天她能看到他笑,她的心情,便可燦爛好多天。
她是近十年,才用了蔣驀然的名字,是的,最久不過二十年,她又要改個名字,換個地方重新生活。
像她那樣不老不死卻沒有什麼異能的人,最應該低調地生活,但攜著這副皮囊,實在太難低調。
哎,往事,好重。
蔣驀然上樓,回到家,斟酒小呷一口,伏在沙發上惆悵。
半睡半醒間,她聽到隔壁有人開門了。
是程千帆回來了吧。
迷迷糊糊中,她聽到隔壁有哭聲傳來。
大年三十的深夜痛哭,除了為情,實在也想不出來是為了什麼了。
瞧,愛情也不是總能叫人覺得幸福的,有時候足以摧毀一個人。
司相還天真地想用愛情拴住她的靈魂來支撐他的作品。
她本想過去安慰的,但算了,她自己也是傷患。
隔壁的程千帆,也真的是窩在沙發中。
一開始,她只是氣悶,實在想不明白,自己的心已經空了,為何心窩還是那麼沉重?
她夾著拖鞋,邁著沉重的步法去倒酒喝,兩口下肚,忽然又哭了起來。
為何?
在車上哭累了一輪後,她回了之前住的房子。
在麥當勞處,她就停了車,並吩咐歸越:“在這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