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熹八年(165年),豫州大旱。豫州刺史下令各地舉行禳災儀式,騶縣令聞風而動,祭祀了河伯。騶縣北放有條河流,乃是泗水的一支,這回祭祀河伯,便是在這裡祭祀泗水河伯。
張昭身為鄉三老,騶縣最重要的豪強,是不能不參加的。張涵也被他帶著,一同前往,也好見見世面。
“好好的三牲祭品,都投到河裡去,好可惜呀!”
在回去的路上,張涵與祖父同坐在一輛車裡,緩緩而行。回想起剛剛祭祀的場面,在焚香禱告後,祭品被一一投入河中,張涵不由發出了由衷的嘆息。
張涵倒不是捨不得那些肉,只是覺得浪費了,很可惜。
在先秦時期,只有官吏與老者才可以食肉,庶民百姓不是祭祀的時候,幾乎吃不到肉食。到了東漢,肉食就常見多了。中等之家遇到喜事的時候,也會買些肉來吃。但普通平民的飲食依然很差,蔬菜都不充足,更不要說肉食了。
“祭祀河神都是這樣……”
聽到孫子這麼說,張昭也不生氣。張涵對鬼神向來缺少敬畏之心,張昭也不知這是好是壞,只是耐心地給他解釋。
“可惜了!不能改改嗎?比如社祭那樣,把胙肉分了……”
張涵想起了社祭,今生他已參加過幾次社祭了。
社祭分為春秋兩次,在每年的二月和八月分別舉行。除了過年,春、秋兩次社祭是大漢國一年中最熱鬧的日子。張塢的居民多是張氏族人,社祭便一起舉行。
每當此時,根據年景豐儉,全塢每戶人家都會出上八百~一千二百錢。然後,由專人去買上些豬、牛、羊、酒、米、胙肉等作祭品,聚到張氏祠堂邊的那叢大樹前,祭祀土地神。
社祭無論男女老幼都可參與,大家擊鼓撞鐘,鼓瑟吹笙,歌舞以娛神。祭祀完成後,便由張昭主持,將胙肉等祭品公平地分予眾人,縱情宴飲終日,方才扶醉而歸。
張涵很喜歡社祭的節慶氣氛,人多了胙肉吃起來也香。哪裡會這樣,祭祀完河神,連頓飯都不管。
“……”
聽見這話,張昭不由宛爾,真是孩子話。
“祭祀河神,河神就會保佑我們嗎?”
“有時會……”——就是說,有時不會了。
“那為什麼還祭祀河神?”
張涵一直覺得這麼做很傻,祭祀河神不說人力,光是各種祭品,至少也要花上十萬八萬錢。有這些人力物力,還不如用去減災賑災。
這個問題牽涉很多,張昭想了想,才想好怎麼說。他這把年紀了,對鬼神也是半信半疑的,子不語怪力亂神。說起來,張昭也挺矛盾的,他相信天書,相信廣壽子,對這些卻依然如故——他是個實用主義者,中國人都是現實主義者。
“人人都相信有用,那就有用了。”
張涵聽了祖父的話,不禁默然。原來,自己才是傻瓜。
大漢人並不全然迷信,而是迫不得已。此時交通運輸不便,沒有火車汽車,從一地至另一地,往往需要很長時間。換言之,賑災和減災的成本非常高昂,政府是支付不起的。於是,便舉辦一些祭祀祈禱活動來安撫民心。
張昭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至於祭祀後的結果,就全憑運氣,看老天爺的了。
顯然,豫州這一回運氣不好,災情沒有什麼改善,依然如故,越往南部旱的越厲害。到了秋天,好不容易下起了雨。結果,大雨卻一發不可收拾,又是一場澇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