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萬隻是看著尉遲然的雙眼,隨後轉身看了看單向鏡,做了個手勢。
很快,方尋憶開門走進來,拿著兩個證物袋,證物袋中裝著一支格洛克22型手槍,其中還有一個消音器。
另外一個證物袋中裝著一支點38口徑的左輪手槍。
侯萬又問:“當時有證人證明你在睡覺嗎?”
尉遲然冷冷道:“侯部長,你今天上大號了嗎?你上大號的時候有沒有人證明你在上大號?”
侯萬不語,只是看著尉遲然。
尉遲然怒道:“你明知道整個西北警署只有我和我師父兩個人,還有一隻貓,我上哪兒找人證明我在睡覺!?”
侯萬低頭看著報告:“現場報告說,門沒有被損壞,但卻是開啟的,汪倫不可能不關門睡覺,特別是在那個時間段,所以,按照現場情況應該是,半夜三點到四點之間,有人敲開了汪倫房間的門,是個他認識並且相信的人,汪倫在見到這個人之後,兩人也許發生了什麼,汪倫意識到這個人是來殺他的,所以立即轉身奔到牆邊去拿槍套中的那支點38口徑的左輪手槍,也就是這支。”
侯萬將證物袋推到尉遲然跟前,尉遲然只是看著。
侯萬又道:“但兇手沒有立即開槍,而是等汪倫拔出槍轉身瞄準他的那瞬間突然拔槍,第一槍命中汪倫的胸口,第二槍命中眉心。從手法上來看,兇手是個很清楚知道如何使用槍械的人,第一槍要打胸口,是因為胸口面積最大,最容易命中,人中槍之後會有反應,趁著對方做出反應卻來不及還擊的時候兇手再冷靜的朝著汪倫眉心補上一槍,由此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兇手的槍法不僅很好,而且反應很快。”
尉遲然冷冷道:“你直接下結論不就行了?”
侯萬道:“沒記錯的話,尉遲然,你是速射冠軍。”
尉遲然搖頭道:“你認為我是兇手。”
侯萬摸出電子煙按下開關,隨後抽著,不久後又將另外一個證物袋推了過去:“這支格洛克22型手槍是你在使用吧?”
尉遲然道:“我不知道。”
侯萬看著方尋憶,方尋憶回答:“這支的確是我交給尉遲然的那支手槍,出庫的時候做過登記,剛才也做了膛線測試,確定子彈就是來自於這支手槍。”
侯萬看著證物袋:“消音器的來歷呢?”
“不知道,黑市產物,沒有編號。”方尋憶說話時一直看著尉遲然,“但上面檢測出有尉遲然的指紋。”
尉遲然猛地抬頭看著方尋憶,消音器上怎麼會有自己的指紋?
自己睡著之後,兇手用自己的手握過?這是唯一的解釋。
侯萬淡淡道:“殺人也不戴手套,而且你衣服上也檢測出火藥反應,你殺了人,也不清理現場,衣服也不扔掉,看樣子是準備魚死網破啊?”
尉遲然努力壓制著怒火:“你認為,我如果是兇手,我會蠢到這種程度嗎?”
侯萬抽了許久的電子煙道:“那就要看殺人的動機了,如果你的動機是復仇,而你很清楚復仇之後,你也逃不掉,那麼就無所謂了。”
尉遲然皺眉:“復仇?我和我師父之間只有恩情,沒有仇恨!”
侯萬從報告最後一頁中抽出一張照片來:“看看,這是汪倫寫的日記,我拍下了最重要的一頁,你應該看過了吧?”
尉遲然低頭看著照片,一字字看完那一頁日記,整個人完全傻了。
整個日記用一句話就可以說清楚,那就是——汪倫就是當年殺害尉遲然父母和第一任養父劉暢的兇手。
尉遲然反覆看了好幾遍,搖頭道:“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侯萬深吸一口氣:“方尋憶,把日記拿來,讓尉遲然自己看看。”
尉遲然轉身出去,拿了日記回來,正要放下的時候,侯萬叮囑道:“尉遲然,你不要想著撕毀日記,你敢動手,我就敢開槍,明白了嗎?我給你時間。”
尉遲然用顫抖的手翻著汪倫的日記,他雖然沒看過日記,但見過這日記的模樣。汪倫的確有這樣一本日記,是這個樣式,而且封面右下角也有一塊汙漬。
日記的內容並不是每天都在記錄,記錄的日期是從收養尉遲然那天開始的,日記中記錄的都是尉遲然的一些重要的事情,沒什麼奇特的,有時候好幾個月都不記錄一次。
汪倫自述自己是兇手的那頁日記,恰好是他和尉遲然前往那座宅子查案的第二天,日記中全是愧疚之詞,承認自己就是兇手,卻沒有寫清楚手法和動機,只承認了那是自己做的。
尉遲然合上日記之後,看著侯萬道:“你認為,我僅憑這篇什麼都沒寫明白的日記,就會認為我師父是殺害我父母的仇人,所以衝動的殺了他?”
侯萬嘆氣道:“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可是現場證據又表明的確是你做的,我也不相信是你,但沒辦法。”
方尋憶此時上前,給尉遲然戴上手銬:“尉遲然,你因為涉嫌殺害西北警署署長汪倫而被逮捕。”
尉遲然起身要被帶出去的時候,突然間想到了什麼,他猛地轉身看著侯萬道:“是你做的對不對!?是你!”
侯萬一句話不說,只是穩坐在那,繼續看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