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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乘風破浪,名飛雲上

這種中樞想幹都說虧本,朝臣私下又趨之若鶩的情況,一直到武宗皇帝當國之時。

正德三年,海貿事有了轉機,一場聲勢浩大而綿延日久的“禁通之爭”,自然而然地開始了。

先是市舶司太監熊宣,一改“市舶司守株而待,無所事事者也”的模樣,主動在不是朝貢的時間點,迎接藩船,並且奏請將藩船抽稅後上岸。

禮部當頭一棒,呵斥其“妄攬事權,令回南京管事。”

但所謂前赴後繼,繼任的太監畢真,再度上奏攬權,“舊例泛海諸船,俱市舶司專理,邇者許鎮巡及三司官兼管,乞如舊便。”

當然,這種出於內廷攬財的動機,立刻被科道回以“不許往來,私通貿易,番舶非當貢年,驅逐遠去。”

火一旦燒起來,就止不住了。

此例一開,土官流官、中樞地方、東南沿海,先後下場,掐得是頭破血流。

任廣東右布政使吳廷舉,上奏允許船舶通航,並對往來船舶實施抽分之法;廣東右參議陳伯獻當即上疏彈劾上司吳廷舉,言此舉“使奸民數千駕造巨舶,私置兵器,縱橫海上,為地方害。”

對此,禮部認同了後者的做法,“令撫按等官禁約番船”;而廣東巡撫林廷選等人,則是對禮部的命令置若罔聞“因循未止”。

浙江大戶,故太子少保何詔的次子御史何鰲,高舉外藩威脅論,言外藩“前年駕大舶突進廣平省下,銃炮之聲,震動城廓”;而時任廣東都御史的陳金,反唇相譏“海貿開源,以備軍餉之用,可仿製銃炮。”

這場爭鬥一直持續了十餘年。

從正德三年開始,兩派撕咬不斷,政策搖擺不定。

直到正德十六年,武宗皇帝崩於豹房。

皇帝駕崩的第二天,內閣首輔楊廷和,便下令驅逐在京外藩——“哈密及土魯番、佛郎機等處進貢夷人,俱給賞,令還國。”

廣東地方也終於結束了搖擺,對弗朗機人實施搜捕,甚至引發了震動一時的廣東屯門海戰,以一種轟轟烈烈的方式,宣告了正德海爭的結束。

當然,雁過留痕,正德開海雖敗,但好歹是留了些歷史檔案下來。

也就是如今慄在庭口中的祖宗成法。

“榷十之二!?”

這稅數,高得有些嚇人。

直讓王國光豁然轉過頭,緊緊盯著慄在庭。

申時行也露出驚訝的神情,慄在庭究竟在福建如何縱橫捭闔,竟能從容榷十之二!?

成法歸成法,不可能拿來就能用,前宋還動輒海稅年入百萬兩呢。

今時不同往日。

要知道,高拱主持的隆慶開海,阻力重重,只開了一個泉州月港,不僅將稅收託付給地方留存,作為軍餉,甚至年收稅也不過“一萬餘兩”,跟打發叫花子沒什麼區別。

開了兩年後,外藩來朝的船隻有所增加,關稅多收了些。

福建地方立刻上奏,言及“餉驟溢至二萬九千兩,實涸澤而漁”,此後便一直停在了三萬兩這個數目。

跟這對比起來,榷十之二,可真是好大一筆錢。

國初時,太祖只收海貿六分稅,海稅也沒有低於十七萬兩的時候。

慄在庭沉著地點了點頭:“外藩,以及海商……我是說民商,日夜求互市而不可得,哪怕十之二亦是趨之若鶩。”

“抽稅之事,我業已與福建諸商行、藩屬達成了共識。”

他稍微解釋了一句,而後繼續說道:“如今彼輩唯一的顧慮,便是朝廷的態度。”

“生怕朝廷舉棋不定,行而又廢,乃至引蛇出洞。”

“再加上有心之人鼓譟,福建坊間‘寧信走私,不信舶司’的民謠,幾乎都唱開了。”

“哪怕我親自出面作保,彼輩卻唯恐我是胡宗憲第二。”

“尋根究底,此事尚需中樞臂助……”